医疗保险异地怎么报销-乐鱼官网入口

啊南 3150阅读 2021.04.28

【导语】: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迁居大城市生活,选择大城市的理由除了有更多的就业机会,还有更好的教育资源和医疗资源。据统计,我国顶尖的百强医院,大多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如果家里人真的得了大病、重病,肯定会想方设法去这些顶尖医院,但是这中间也会涉及到一个问题,就是异地就医怎么报销?

异地医保报销比例按照具体费来确认。不同医疗金额不同比例报销状况,具体应根据实际状况来确认和处理。不同医疗金额不同比例报销状况,具体应根据实际状况来确认和处理,报销份额为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付出限额内的报95%,其间乙类药品按80%,宝贵药品按70%,特别检查和特别治疗的按70%报销。医保个人帐户医疗费能够定时在秭归医保局办理资金划拨手续,外省的医院要是当地医保定点医院。

异地医保结算产生的背景:

实现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这是一个很好的政策,要大力支持。长期以来,国内医疗保障实行的是属地管理。异地的医疗机构不受所属医保统筹地区的政策约束和具体管理,甲地医保机构难以对乙地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在此背景下,各地只好实行医保定点管理的制度,给患者就医带来种种不便。各个城市间人口流动性很强,有不少大城市的流动人口已经超过了本地人口,医保制度和异地就医之间的矛盾便日益突出。

因此,对医保定点管理进行变通乃至变革也就成为民心所向、大势所趋,对构建和谐社会非常有利。新医改方案规划可操作框架的三年配套方案出炉,就公众最关心的就医报销问题指明目标: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首步是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老人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

三年配套方案还具体着眼于城乡居民的基本医保报销范围扩大和报销比例提高,提出到2010年,通过各级财政筹资,每人每年的医保账户中,政府投入将达到120元。

配合个人缴费水平的提高,城乡居民参保者,不仅能够在大病住院后,获得当地人均年收入6倍左右高的“封顶线”报销,还有望获得起付门槛更低的门诊医药费报销。

首先 申请人要到当地的医保 申请异地医保,医保会给申请人异地就医 申请表,申请人可以按 着申请表的内容填写,并到居委会,所属医院盖章,再交到当地医保盖章签字,才能生效。
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
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 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2) 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 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 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 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2. 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金垫付后,由单位经办人凭以下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1) 参保人单位证明;
2) 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3) 出院或诊断证明;
4) 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 医疗费用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答名);
6) 住院病历复印件。
异地就医审批地点为参保单位或者街道社保所在的区县医保中心。当事人申领到相关审批单后,填写好相关内容。
带着相关单据到异地医院医保部门盖章。然后把相关审批单返回到申请地经办机构进行批准。
异地审批的期限通常是一年,具体也就是当事人从办理日起开始到第二年的当天。一年之内是不可以变更的。若审批期限已经到期,仍在异地的当事人就需要在去相关部门进行重新审批。
身在异地的当事人必不可少的要在异地选医院,各个地区对于就医者能选择几家医院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一般是可以选择两家到三家。
异地就医者必不可少的也要遇到异地报销的事情,相关人员需要到就医的门诊、医院开具相关费用的收据、清单、处方底方、明细、医保手册、病例诊断证明,越详细越好。
同时大家也不要忘记开具一份你所就医的医院的登记证明,以便于用人单位、社保所、区县医保中心进行统计汇总和审核结算工作。
当事人在异地的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将相关报销单据邮寄回原来的所在城市进行报销,也可以让家人在原来的所在城市帮助报销。报销的标准等问题就会还是按照所在城市的规定,相关款项可由家人代领,也可自行设立相关账户领取。

注意事项:

异地就医者需要先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异地安置审批地点为参保单位或者街道社保所在的区县医保中心。申领到相关审批单后,填写好相关内容。带着相关单据到异地医院医保部门盖章。然后把相关审批单返回到申请地经办机构进行批准。

异地审批的期限通常是一年,具体也就是当事人从办理日起开始到第二年的当天。一年之内是不可以变更的。若审批期限已经到期,仍在异地的当事人就需要在去相关部门进行重新审批。身在异地的当事人必不可少的要在异地选医院,各个地区对于就医者能选择几家医院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一般是可以选择两家到三家。

办理条件:

异地就医申请办理确认手续通过后,属以下情形的,参保人的异地就医确认效力随即相应终止,参保人或用人单位应及时到本市各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注销手续:

a)参保人员返回本市长期居住、工作;

b)参保人员学习结束返回本市;

c)原用人单位已办理减员并停止为参保人员参保缴费的;

d)因情况变化,已不属本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异地就医范围等情形的。(例如:暂停参保(在职)、终止参保(在职/退休)、变更参保单位(在职)等情形),可办理异地就医注销手续。

  所需材料

  1、《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记录册》或《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选择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原件。原件遗失者,需递交因原件遗失申请作废的书面说明(如由单位统一办理的,需在书面说明上加盖单位公章)。

  2、个人相关申请(在校学生的个人申请应由学校加具意见并盖章,在职人员的个人申请应由单位加具意见并盖章)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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